東港王先生來信詢問,其向漁民購買未經加工之漁穫,進行加工後販售,所取具之收據是否可以扣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答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漁民銷售捕獲之漁介免徵營業稅。 另營業人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餘額,為當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而進項稅額係指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支付之營業稅額。 營業人王先生雖取得上開農漁民之收據為其進項憑證,但漁民銷售捕獲之漁介免徵營業稅,致銷售貨物或勞務並無進項稅額可扣抵。 新聞稿連絡人:銷售稅股徐股長 聯絡電話:08-8330132轉300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幸成記帳士事務所.公司行號設立登記、會計帳務、代理記帳、稅務申報,歡迎洽詢,台中、雲林、嘉義、台南、高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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