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吳小姐來電詢問:今年5月以網路辦理行號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需繳稅嗎?負責人營利所得如何課稅?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非屬小規模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今年5月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以全年應納稅額的半數,減除尚未抵繳的扣繳稅額,計算其應納結算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應就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列為營利所得併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股林股長 聯絡電話:06-2467780分機100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幸成記帳士事務所.公司行號設立登記、會計帳務、代理記帳、稅務申報,歡迎洽詢,台中、雲林、嘉義、台南、高雄 |
稅務消息 >